)。我局现将相关业绩信息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业绩真实情况向我局举报,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年产12000台设备,建筑面积10688.59平方米。建设联合钢结构厂房1栋(含标准车间及轻型钢构车间),地上4层,高度23.65米。包括所有场地土方工程、桩基工程、钢结构工程及围墙工程、土建工程、水电工程、消防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。
勘察、设计单位起始时间为工作开始时间,施工、监理单位起始时间为实际开工日期,勘察、设计单位结束时间为工作结束时间,施工、监理单位起始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。